经济贸易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答辩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08浏览次数:175

组织发展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确保我院新发展的预备党员的质量,根据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教工委《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经济贸易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的实际情况,创新的开展工作思路,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院党员发展对象。

二、答辩办法

1.经过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党员发展对象,采取答辩的形式,对他们作进一步考核和评定。

2.答辩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个人优缺点为主,并涉及时政热点等相关内容。

3.答辩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与现场答辩,入党积极分子可到答辩现场旁听。

4.答辩流程:

(1)准备阶段由党支部委员和正式党员代表组成答辩小组一般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答辩题目由党总支成员拟定的试题库中抽取,每位发展对象需回答提出的每个问题;在答辩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对待,在答辩开始之前不得泄露答辩题目主持人介绍此次会议的流程;

(2)答辩阶段答辩人简要汇报被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专业学习、集体生活、理论修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为3-5分钟;答辩人回答由答辩小组给出题,每道题回答时间大概为3—5分钟。

(3)反馈阶段每位答辩小组成员对发展对象的答辩进行投票,表决该发展对象能否通过答辩并如期转正,依据投票结果形成答辩综合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得分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答辩结束后,由支部书记向支部成员宣读答辩结果,答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预备党员发展议程。

三、附则

1.本办法由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二○一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公开答辩评价意见模板

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

二○一五年十月一日

 

 

 

 

发展对象公开答辩评价意见表

 

 

党支部

 

入党积子时间

 

年级专业

 

答辩组成员

 

 

 

 

 

 

 

投票意见

共有票: 赞成票: 反对票:

反馈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答辩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由答辩记录员依据答辩人员的答辩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存入进行答辩的预备党员的档案;2.答辩组成员由本支部委员组成,一般由支部书记任答辩小组组长;3.在反馈结果相应的□后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