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发展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确保我院新发展的预备党员的质量,根据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教工委《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经济贸易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的实际情况,创新的开展工作思路,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院党员发展对象。
二、答辩办法
1.经过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党员发展对象,采取答辩的形式,对他们作进一步考核和评定。
2.答辩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个人优缺点为主,并涉及时政热点等相关内容。
3.答辩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与现场答辩,入党积极分子可到答辩现场旁听。
4.答辩流程:
(1)准备阶段:由党支部委员和正式党员代表组成答辩小组,一般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答辩题目由党总支成员拟定的试题库中抽取,每位发展对象需回答提出的每个问题;在答辩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对待,在答辩开始之前不得泄露答辩题目;主持人介绍此次会议的流程;
(2)答辩阶段:答辩人简要汇报被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专业学习、集体生活、理论修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为3-5分钟;答辩人回答由答辩小组给出问题,每道题回答时间大概为3—5分钟。
(3)反馈阶段:每位答辩小组成员对发展对象的答辩进行投票,表决该发展对象能否通过答辩并如期转正,依据投票结果形成答辩综合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得分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答辩结束后,由支部书记向支部成员宣读答辩结果,答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预备党员发展议程。
三、附则
1.本办法由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二○一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公开答辩评价意见模板
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
二○一五年十月一日
发展对象公开答辩评价意见表
姓名 |
| 性别 |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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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子时间 |
| 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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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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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评
价
意
见 | ||||||||||
投票意见 | 共有票: 赞成票: 反对票: | |||||||||
反馈结果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答辩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由答辩记录员依据答辩人员的答辩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存入进行答辩的预备党员的档案;2.答辩组成员由本支部委员组成,一般由支部书记任答辩小组组长;3.在反馈结果相应的□后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