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推动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经济贸易学院大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一、早操时间、地点:
时间:每天早晨6:40准时出操(点名)
地点:西操场
二、早操要求:
1.学生入校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按时出早操,保证出勤率,无故不准旷操。
2.如有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向值班教师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方可不出操。
3.早操实行考勤制,由各体委负责,在正式开始做操之前,将出勤人数统计完毕,并做好登记。
4.检查人员在6:38分进行检查,各体委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隐瞒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班体委无故旷操综合测评扣3分。
5.全体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带头早起,准时出操,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
6.对无故不上早操的同学,扣2分/次。
7.对于迟到的同学一次扣1分/次,迟到人员应主动找检查人员进行补改,否则按旷操处理。
8.对于在早操活动中闲谈、打闹的同学扣1分/次。
9.对于集体不做操的班级,该班集体扣10分,全班通报批评,并与该班学生和集体的评优评奖挂钩。
10.对早操出勤情况,各体育组组员应严格把关,对于事假、病假必须有值班教师签字的请假条。
11.希望广大同学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进行支持和监督,如有发现徇私者及时举报。
注:本管理制度自2017年2月10日起实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