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到证》的常见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2020-05-31浏览次数:1119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由蓝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淡蓝色)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什么是《推荐表》?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3、什么是《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毕业生凭《协议书》办理《报到证》。 06年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绿色)由学校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留存。 



4、什么是《备案表》? 


《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由粉红色上联及白色下联组成,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省部属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向教育厅审核备案用。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到中心备案,毕业生凭《备案表》办理《报到证》。 


5、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办法。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二年(自毕业之日算起),毕业生在毕业派遣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


6、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寄(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户口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按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定向(委培)生需要更换单位怎么办? 




定向(委培)生需要派遣到非原定向(委培)单位,需出具: 




1、原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解除定向关系证明; 




2、毕业院校意见; 




由毕业院校就业办统一办理改派手续。 




8、自考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毕业时已获得自学考试文凭,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业办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参:苏教学[2002]118号 《关于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9、《报到证》丢了,如何刊登遗失启事补办报到证? 




补办流程: 




(1)到毕业院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 




例:×××遗失报到证,××学校 ,号码200610284100001,声明作废。 





10、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02至03年毕业的学生携院校开具的证明到本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本中心调配章; 




(3)00年至01年的毕业生来本中心盖章前需先去教育厅学生处查证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本中心加盖调配章。 




(4)00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需先持学校出具的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派遣记录复印,加盖人事厅档案馆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经中心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本中心调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