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学校五届三次教代会精神,根据学校《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苏财院[2018]43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各二级院(部)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申报不占二级院(部)名额,但需经其所在部门同意,中层干部申报的还需经学校领导同意。
二、选派流程
1.教师个人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交二级学院(部)审批。
2.二级院部审批后将《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高捷老师(5月15日前)。
3.教师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合作交流处、质管办、科技处等对各二级学院(部)申报的教师进企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5月30日前)。
4.评审结果公示后组织实施。
三、选派名额
院(部) | 名额 | 院(部) | 名额 |
会计学院 | 8 | 工程学院 | 8 |
金融学院 | 4 | 粮工学院 | 2 |
经贸学院 | 4 | 马院 | 2 |
工管学院 | 4 | 基础部 | 4 |
文法学院 | 6 | 合计 | 42名 |
四、选派要求
1.各院部按照本部门情况做好教师赴企业锻炼的规划,协调好教学安排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加强对本部门教师申请赴企锻炼的审核。对于二级院部推荐,但实践计划明显不合理,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选派要求的,学校将不予批准。
2.赴企业锻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切实开展实践锻炼,并保证达到预期锻炼效果,形成实践锻炼成果。
3.教师赴企业锻炼时长为1个月以上。
4.所选企业必须是在行业内知名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或学校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以及校外实训基地。
五、监督及促进
1.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者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作出处理。
2.2020年开始职称评聘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赴企业锻炼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3.今后教师下企业锻炼工作为常态化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完不成的要按照量化考核要求扣分。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