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松在十三届江苏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195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3日)

王常松

   我代表中共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2020年重点任务。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全面部署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刚才,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代表省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江苏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擦亮政治机关的政治底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19年,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会议1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督促引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强化报国之志。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认真上好专题党课、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市县纪委监委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监督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为江苏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方案》,从压实责任、推动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强监督,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加强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江苏沿江8个设区市统筹安排专项巡视、专项督查,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化工围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向省委作出专项报告。南通强化环保领域失职渎职问题问责追究,健全生态环保责任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响水“3·21”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做好责任认定和追责问责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督促省应急管理部门加快建设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实现对相关企业实时在线动态监管和对线索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协助省委积极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围绕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同步监督。深入开展违建大棚房清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中央相关部署落地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要求。切实扛起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首提地的政治担当,认真执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对照责任清单强化督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协助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召开主体责任汇报会,充分发挥“两个责任”信息平台作用,精准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问责工作,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特别是党委、纪委以及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坚决倒查追责。经过不懈努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查处新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占比从2015年的40.4%下降到2019年的6.1%;新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占比从2014年的13.4%下降到2019年的7.9%;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接信访件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转件同比分别下降15.3%和21.9%。

   (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

   按照主题教育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在主题教育期间,聚焦教育、医疗、人防、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行项目化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督促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违规办学行为和校园安全风险作为整治重点,推出“江苏名师空中课堂”、课后服务和“阳光食堂”等三大惠民工程,教育服务群众能力和行业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制定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意见,建设全省统一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综合监管平台,组织两轮联盟采购谈判。南京推动构建医药一体化监管格局,既缓解“看病贵”,又防范廉政风险。深入整治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制度机制漏洞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全省共废止120个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的地方文件,整改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项目3689个,追缴56.18亿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广“村务卡”制度、推动村级会计委托制改革、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泰州在基层推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监理”管理模式,盯紧村级“钱袋子”。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紧盯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扶贫资金管理、农村低保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治理,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干部坚决查处。宿迁督促开展扶贫结余资金清仓行动,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推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充升级,将监管资金范围扩大到所有涉农资金项目,纳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1700多亿元,从源头上防范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发生。2019年,扶贫领域共立案829件、处分874人,同比分别下降25.7%、19.1%,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

   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全力“打伞破网”,圆满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整改落实工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374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949人,“保护伞”402人,问责1023人;省纪委监委分6批向社会公布28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坚持以案促改,推动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全省统一的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系统治理“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实施协同监督,推动法院系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纠治“四风”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认真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处理。持续强化“四风”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从严执纪震慑效应。在严肃查处一些地区突出问题的同时,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破除顽瘴痼疾。常州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烟卡”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36起、处理53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211人。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重要任务,采取调研排查、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督促整改等措施,开展集中整治。2019年,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36起,处理34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4人。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村级“牌子乱象”等问题。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健全完善纠正“四风”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查处问责机制、通报曝光机制、工作评价机制等,推动治理“四风”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坚持每月对外公布省市两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体情况,向市县两级党委、纪委和省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通报查处“四风”问题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有关部门规范移动办公经费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健全体制机制。

   (四)巡视巡察提质增效。始终把巡视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主动探索创新,完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政治体检,有力推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精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全年组织开展第六、第七轮巡视,探索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和国家级开发区专项巡视,共巡视80个党组织,发现突出问题2548个,巡视覆盖率达65.2%,已实现对市、县(市、区)、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制定出台《关于增强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协同合力提升巡视监督质效的意见》《省委巡视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提升巡视工作规范化水平。

   抓细抓实巡视整改工作。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围绕巡视反馈的26个问题,省委制定11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落实并持续推进。坚持将推动解决问题作为省委巡视工作的落脚点,每轮巡视结束后,向各市县梳理下发共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推动面上问题解决。完善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机制,对8个党组织、2个巡视专报牵头组织落实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落实。深入查找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向省委提交12个专题报告,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对被巡视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态专题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深化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出台市县党委巡察办操作指引、加强县级巡察机构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协作配合意见,建立对村(社区)巡察分级分类整改机制,有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全省市县巡察覆盖率分别为73.3%、74.5%,对村(社区)巡察覆盖率为67.3%,开展巡察工作的省直单位达156家。扬州开展“组合式模块化”对村巡察,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五)监督职责落细落实。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努力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9年,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6214人次,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0.7%、23.7%、2%、3.6%,“管住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教育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跟踪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建设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全程监督、精准督责,压实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并上线运行,动态掌握各地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督促职能部门按照中央要求严格管控,有效防范重大风险。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协同监督制度,规范监督检查部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权限,统筹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国企高校纪委等监督力量,推动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互动联动,进一步提升监督的权威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稳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江苏省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围绕“四个全面”“五位一体”“六项纪律”,构建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把握政治生态趋势性变化,使政治生态“画像”更精准、政治生态状况可量化。准确查找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预警提醒和分类处置,督促相关党组织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净化地方政治生态。苏州积极构建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系统,及时研判地区政治生态状况。

   (六)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持续深化。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全局思维,逐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推动改革由“塑形”向“凝神”转变,以实际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省纪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意见》,围绕提名考察、查办案件等方面细化要求,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将其作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重要抓手,督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指标体系加强对本地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估、引导,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强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依托现有资源、整合人员力量,选优配强派出监察员队伍。全省96个县级监委共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350个,配备专兼职监察员3162名。淮安出台制度、细化标准,推动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规范建设。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通过交叉监督、巡回监察、异地检查,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实行驻点办公,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乡镇(街道)纪(工)委持续巩固和深化“三转”。2019年,全省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共组织开展专项监督14111次,处置问题线索19245件,谈话函询5837件,提请县级监委立案3225件。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协助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4个实施方案,省级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修订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行权立规矩。强化对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督促,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徐州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流程再造,切实提升监督水平。

   (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和“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重大判断,着力打通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收接信访举报78505件次,立案34254件,其中厅局级83件,县处级772件。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在逃人员28人。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制定《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全省查处职务违法犯罪4357人,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122人。制定《关于探索构建省市协同办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整合省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资源,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合理分工的办案工作格局。镇江推动市县两级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办案能力和质效“双提升”。

   深化标本兼治。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结合巡视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规律,查找制度漏洞,找准责任主体,向7个省委管理的党委(党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督促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无锡针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学校食堂管理等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压实有关地方和部门主体责任。协助省委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推动抓好落实,努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协助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恪守初心,尊崇制度,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警示教育专题片,全省近2万名领导干部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接受教育。建成使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主题教育期间,省四套班子成员及409家单位18838人次参观。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发挥反面教材警示作用,推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法律法规意识。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深入。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班子带队伍主体意识,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实施“能力建设提升年”行动,制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实施意见》《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信息化培训,以中央纪委培训教材为基础,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学习清单,制定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全省2.3万名纪检监察干部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省纪委监委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覆盖25000余人次。通过突出应知应会和实操实训,补齐能力短板。盐城开展“讲政治、强担当、比业绩”活动,有效提振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

   规范纪检监察行为。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建立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一套规程、五项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制约。连云港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切实规范权力行使。发挥特约监察员功能作用,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修订完善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组织自身建设专项督查、干部监督驻点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59人。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积极打造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探索推进监督审查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应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综合办公信息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全力拓展纪检监察内网,实现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机关和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省属国企、高校纪委全覆盖。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江苏纪检监察信息网(基层版),夯实纪检监察信息化基层基础。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担当作为,立足职责、创新实践,不断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体会有:

   ——必须把准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兴衰成败。在政治方向上把得准、把得牢,才能在复杂形势下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行稳致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用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坚定政治信仰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加强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必须坚守人民立场,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彰显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无论走得多远也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专项斗争,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稳中求进,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工作的科学方法。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在改革发展全局中谋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确把握当前与长远、重点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正风反腐。我们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稳求进、以进固稳,既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在反腐败上初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又紧贴工作实际,深化改革创新,在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探索实践,使各项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江苏实际、具有时代特点。

   ——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重要工作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越是复杂艰巨,越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推动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我们要始终坚持真而又真、实而又实,经常性“回头看”、常态化“深反思”,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摸透,既要扭住关键、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又要抓铁有痕、深度用力开展面上整治,更要举一反三、突出长效完善制度机制,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以矛盾难题的有效破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提质增效。

   ——必须发扬斗争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试金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大使命,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更加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更加需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们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增强政治定力和斗争能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秉公执纪执法,善做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以自身建设新成效为纪检监察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干部群众坚定支持。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冷静清醒,保持战略定力,保持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同时也要看到,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路径把握不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还需持续发力,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重大问题,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有的从政治建设高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够有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还要进一步健全机制、综合施治;有的对新制定的纪法规定学习不深入、掌握不熟练,执纪执法的本领还需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举措还需落细落实,在“形”“神”兼备上还要下更大功夫。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拿出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尤其新年伊始就面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江苏自贸区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重点帮扶县摘帽后不摘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责任,加强对扶贫脱贫情况复查复核,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对脱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围绕解决相对贫困,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督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规范运转、发挥功能,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公正办事,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联动治理,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督促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使“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根本性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治理贯彻党中央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共性问题完善规定,既要规定什么不行,还要明确什么可行,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推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会商会审机制,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监管系统,实现从问题线索收集到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提高“四风”问题查处质效。坚持每月通报各市县和省直单位查处“四风”问题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地区及时发出提醒函,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约谈相关负责人,将作风建设责任逐级传递到基层。

   (三)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推动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推动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监督制度执行,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机制,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实日常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深入干部群众中发现问题,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监督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运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层层压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着力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完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围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推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切实提高我省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问责主体作用,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做好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对不当问责及时纠正,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增强问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完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机制,深入分析研判,用好评估成果,对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采取整改措施,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三不”一体推进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三不”内在一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必须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同向发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要严肃查处,又要教育感化。要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境外投资、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推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管控体系。一体化推进反腐败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从严查处政商交往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通过分析案件、以案促改,找管理漏洞、找制度空隙、找责任缺位,督促把制度“笼子”建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实干部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相关决策部署在江苏落地生根。着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认真落实有关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提升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质效,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提名考察要求,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工作流程,细化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全面贯彻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法规,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协作配合、相互制约,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定,规范派驻机构和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运行,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政治上的温差、落差、偏差,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统筹谋划省委巡视,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高质量推进省委巡视全覆盖。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灵活机动使用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巡察,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压实市县党委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巡察主体责任,强化指导督导,优化提级、交叉巡察等方式方法,提升巡察质效。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推动市县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员办公室协同配合,把监督落实到基层。积极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提高专题报告质量,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七)持续推进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持续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省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加大干部培养管理、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力度,注重引进法律、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加强学习调研和实战练兵,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层分类健全组织职能,夯实基层基础。围绕实现“网上纪委监委”目标,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办公管理、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完善纪检监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