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我校大学生素质育人体系,推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立足于多样化人才培养,构建“人人出彩”素质育人体系,推动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培养青年学生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核心素养,助推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每一名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目标
基于“让学生动起来”的工作理念,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在夯实第一课堂的基础上,活跃第二课堂、延伸第三课堂,融合思想政治工作“十大”育人体系的构建,增强学校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协同育人和三创育人活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广阔的成长成才平台。着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自主发展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以促进学生多元化成长成才为着力点,逐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分析,更加精准地引导学生成长,更加系统、科学地开展素质育人活动,促进素质育人体系的实际推进,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三、重点项目
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思想成长、实践、课外学术研究、竞赛等各类育人活动,主要由以下项目和内容构成:
1.素质讲座。主要包括人文科学素质讲座,党校、团校组织的培训,党、团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讲座等。
2.心理健康。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活动、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
3.公益劳动。主要包括参加学校安排的校内一周义务劳动等。
4.户外拓展。主要包括学校组织的户外拓展训练等。
5.主题班会。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主持班级主题班会。
6.文化活动。主要包括学生社团活动、校园文化节活动、校园文化场馆学习参观、新闻发表和文艺作品制作等。
7.社会调研。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社会调研,二级院学(部)、团委开展的城乡发展、专业发展、行业发展等主题社会调研。
8.志愿服务。主要包括 “四进社区”、“三下乡”活动,以及咨询辅导、科技服务、环保宣传、支教助学、帮困扶贫、社会公益、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无偿献血、基础文明、和谐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
9.三创活动。主要包括在校学生以我校学生名义参与的各级各类实践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创意竞赛、职业规划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专业素质拓展或相关活动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四、学分性质
素质育人体系学分为必修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计入教学计划总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修满素质育人项目9个学分方可毕业。学校鼓励学生参加不同类别的素质育人项目,多修素质育人学分。
五、学分管理
1.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素质育人活动的内容设计和组织实施;学生根据素质育人体系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与完成,以获得相应的素质育人学分。
2.素质育人体系共9类项目,9类项目可重复选修并累计学分。
3.项目或作品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指导老师是第一作者的,排名最前的学生可视为第一作者。
4.素质育人学分累计不足9学分为不及格;累计达9学分(含)以上为及格;累计达13学分(含)以上为良好;累计达17学分(含)以上为优秀。
5.素质育人学分累计超过计划规定学分(9学分)的,超过部分可申请按1:1比例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不超过4学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学校大学生素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素质育人体系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宣传部、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二是设立学校素质育人活动管理中心,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育人的各项工作,中心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
2.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大学生素质育人工作专题汇报制度,每学年由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素质育人活动管理中心的工作汇报,总结、研究和部署大学生素质育人工作。二是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由学校素质育人活动管理中心召开会议,讨论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建立大学生素质育人成果推荐机制,把学生素质育人成果作为就业推荐的重要材料。
3.开展平台建设。创建“人人出彩”素质育人网络平台,建设“4+1”工作体系,即“课程项目体系、记录评价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 4个体系和“素质育人成绩单” 1个产品,实现素质育人课程发布、过程管理、收集反馈、成果展示、活动归档,适时监督、记录、评价、认证,实施素质育人体系系统管理与评价。通过对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进行整体设计,探索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的工作模式;通过大数据分析,分析、评估、调整各类素质育人活动的实施方式,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4.强化活动管理。各活动组织部门通过“人人出彩”素质育人平台,将活动方案报校学生素质育人活动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平台及时发布公告,学生根据平台公告自主选择参加。活动组织部门按照上报活动方案组织实施,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部门及时对学生学分进行认定,于该学期结束前,将活动开展过程性材料和学生成绩上传平台。
5落实经费保障。学生素质育人活动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从学校划拨的定额经费中分配学生活动经费用于素质育人活动,鼓励各单位和个人募集社会资金参与素质育人活动。
七、附则
1.素质育人学分获得对象为在校学生,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素质育人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四个学期内修满,对未修满学分的学生,由团委于第四个学期第10周进行学分预警。
2.各二级学院及班级每年在新生入学教育时,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本方案,帮助学生了解有关要求,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素质育人活动。
3.为便于广大同学了解、查询和参与活动,活动主办单位可通过海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
4.对在学分认证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成绩以零分计并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分;情节恶劣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以作弊论处。对徇私舞弊和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5.学生参加素质育人活动情况纳入学生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相关办法由校学工部(处)、团委制定。
6.本方案自我校2018级学生起实施。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育人领导小组。
附件:《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素质育人学分认证办法》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素质育人学分认证办法
素质讲座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人文科学素质讲座 | 0.25学分/次 | 教务系统选择讲座,团委学习部现场考勤 | 教务处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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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校、团校组织的培训 | 0.25学分/次 | 活动签到,学习心得等 | 组织部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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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团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讲座 | 0.25学分/次 | 活动签到,学习心得等 | 团委 二级党总支 |
|
心理健康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心理健康活动 | 0.25学分/次 | 活动签到,记录,图片,新闻 | 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级学院 |
|
2 | 心理辅导 | 0.25学分/次 | 活动记录 | 学生处 二级学院 | 含班主任、辅导员与学生的专项交流。 |
3 | 心理咨询 | 0.25学分/次 | 咨询记录 | 学生处 |
|
义务劳动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义务劳动 | 1学分/周 | 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校内一周义务劳动 | 学生处 教务处 总务处 | 学生处协调;教务处负责教学进程安排;总务处负责劳动安排,给出成绩;班主任负责成绩录入。 |
户外拓展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户外拓展训练 | 1学分/期 | 参加学校组织的一期户外拓展训练 | 教务处 基础教学部 | 教务处负责安排进程,基础部组织拓展,录入成绩 |
主题班会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主题班会 | 1学分/次 | 主题班会记录、影像资料等 | 二级学院 学生处 | 主持人不超过5人 学生处统筹督查,班主任录入成绩 |
文化活动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学生社团活动 | 0.25学分/次 | 社团名单,活动签到等 | 团委 分团委 |
|
2 | 校园文化节活动 | 0.25学分/次 | 参赛名单,获奖证书等 | 团委 二级学院 |
|
3 | 校园文化场馆 学习参观 | 0.25学分/次 | 参观签到记录 | 二级学院 |
|
4 | 海外及港澳台 研学活动 | 0.5-1学分/次 | 活动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 合作交流处 | 2周及以下0.5学分,2周以上1学分 |
5 | 新闻发表和文艺作品 | 国家级2学分/篇 省级1.5学分/篇 市级1学分/篇 校级 0.5学分/篇 | 公开发表的刊物及复印件 | 宣传部 团委 | 学生申报,提供佐证材料。宣布负责新闻发表,团委负责文艺作品。 |
社会调研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课程 社会调研 | 1学分/次 | 调研报告经指导老师认定合格 | 马克思主义 学院 | 主要指参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课程调研 |
2 | 主题 社会调研 | 1学分/次 | 调研报告经指导老师认定合格 | 团委 二级学院 |
|
八、志愿服务
序号 | 类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四进社区”、“三下乡” | 1学分/次 | 活动签到记录等资料 | 团委 分团委 |
|
2 | 志愿公益活动 | 1学分/次 | 活动签到记录等资料 | 团委 二级院部 | 咨询辅导、科技服务、环保宣传、支教助学、帮困扶贫、社会公益、赛会服务等 |
3 |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1学分/次 | 活动签到记录等资料 | 团委 学生处 二级院部 | 无偿献血、基础文明、和谐校园创建等 |
九、三创活动
(一)创新创业项目
序号 | 类别 | 级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 | 国家级 | 0.75-3学分/项 | 立项文件,结项证书 | 教务处 二级学院 | 主持人3学分,参与人0.75学分 |
省级 | 0.5-2学分/项 | 立项文件,结项证书 | 教务处 二级学院 | 主持人2学分,参与人0.5学分 | ||
校级 | 0.25-1学分/项 | 立项文件,结项证书 | 教务处 二级学院 | 主持人1 学分,参与人0.25学分 | ||
2 | 创业实践 | 校内 | 0.5-2学分 | 进驻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满一学期及以上 | 学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 主要负责人2学分,其他成员0.5学分 |
其他 | 1-3学分 | 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 学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 主要负责人3学分,其他成员1学分 | ||
3 | 创新创业创意、职业生涯规划竞赛 | 国家级 | 1.5-4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特等奖4学分, 一等奖3学分, 二等奖2学分, 三等奖1.5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5分计 |
省级 | 1-2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2学分, 二等奖1.5学分,三等奖1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25分计 | ||
市级 | 0.75-1.5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学分,三等奖0.75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25分计 | ||
校级 | 0.5-1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1学分,二等奖0.75学分,三等奖0.5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25分计 | ||
参与 | 0.25-0.5学分 | 参赛佐证材料 | 竞赛组织单位 | 市级及以下参与得0.25,省级及以上参与得0.5,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 ||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分值计算,不得累计。 |
(二)专业技能竞赛
级别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国家级 国际级 | 1.5-4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4学分, 二等奖3学分, 三等奖2学分; 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5分计 |
省级 | 1-2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2学分, 二等奖1.5学分, 三等奖1学分; 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25分计 |
市级 | 0.75-1.5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学分,三等奖0.75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25分计 |
校级 | 0.5-1学分 | 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 | 竞赛组织单位 | 一等奖1学分,二等奖0.75学分,三等奖0.5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0.25分计 |
参与 | 0.25-0.5学分 | 参赛佐证材料 | 竞赛组织单位 | 市级及以下参与得0.25,省级及以上参与得0.5,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分值计算,不得累计;体育、文化及其他类竞赛学分由竞赛组织单位认定,但不得高于专业技能竞赛学分。 |
(三)科研专利成果
序号 | 类别 | 等级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学术论文 | 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 4 |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 | 科技处 | 以上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本校,多人合作者依次递减0.5个学分,最低按0.2分计算,每篇文章限3人 |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 2 | |||||
正式会议交流 | 1 | |||||
2 | 专著 |
| 4 | 专著原件 | 科技处 | 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本校 |
3 | 专利 | 发明专利 | 4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科技处 | 以上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多人合作者依次递减0.5个学分,最低按0.5分计算。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专利权人,单位必须为本校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
商标 | 2 | |||||
申请专利或著作权 | 0.5 |
(四)专业技能证书
序号 | 类别 | 等级 | 学分 | 审核认定标准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外语能力证书 | 英语四级 | 0.25-0.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学院 | 英语专业0.25,非英语专业0.5 |
英语六级 | 0.5-1 | 英语专业0.5,非英语专业1 | ||||
2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二级 | 0.5-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学院 | 计算机专业0.5,非计算机专业1 |
3 | 普通话证书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0.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学院 |
|
4 |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 初级 | 0.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学院 | 超过毕业条件之外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
中级 | 1 | |||||
高级 | 1.5 | |||||
技师 | 2 | |||||
5 | 其他类证书 |
| 0.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学院 |
|
说明:1.学生必修素质育人学分为9个学分;
2.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素质育人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超过9学分之外的学分可以申请替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最多可以替代4个选修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