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届毕业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
(三) 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对象
我院2021届毕业生
三、名额推荐
1.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学校共3个,按照要求学院共推荐1名参加学校统评。
2.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名额学校共10个,按照要求学院共推荐1名参加学校统评。
3.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占班级学生数6%,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放宽到8%,获省、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放宽到10%。(详见附件表格,各班名额分配表)
说明: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十佳”毕业生可重复,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名单与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不重复。
四、评选标准
(一)符合毕业条件,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人出彩”素质育人体系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二)班级组织公开评选,被推荐学生所获票数要超过参与投票学生人数的2/3。
(三)评分细则:(以下获奖时间为学生入校至今)
1.互联网+大赛加分:获国家级一等奖加22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或江苏省级一等奖加17分;获国家级三等奖或江苏省级二等奖加12分;获国家级优胜奖或江苏省级三等奖加7分。(同一赛事不得累计加分,赛事等级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2.技能大赛加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或江苏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15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或江苏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1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优胜奖或江苏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加5分。(同一赛事不得累计加分,赛事等级由教务处认定)
3.奖学金加分:一等奖学金加10分/次,二等奖学金加6分/次,三等奖学金或翔宇励志奖学金加3分/次。
4.团省委表彰加分:“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加15分;“江苏省校园青春榜样”加15分;“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加15分。
5.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加2分/次。
6.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入校以来任职,且涉及加分的职务任职时间需满6个月):学校学生组织主席(秘书长)加6分;二级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5分;学校、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副主席加4分;学校、二级学院学生组织正部长加3分;学校、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2分;学校、学院学生组织部门干事和班委成员1分。学生公寓楼长经考核合格加4分,考核优秀加5分;层长经考核合格加3分,考核优秀加4分。(如有兼职,按最高职务加分)
7.以上得分相同情况下,参考其他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说明: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及获得团省委、团市委表彰的学生满足评选标准(一)(二)条即可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占班级名额。
(三)对在公寓文明建设及学生文明行为表现中表现较差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公寓文明建设由公寓管理科考核,含公寓卫生较差、公寓违纪等情况;学生文明行为表现由学生科考核)
五、评选推荐办法及相关要求:
1.各班主任按以上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本班级推选工作,要求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完整,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在班级推荐名单基础上,组织人员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从中推评相应的优秀毕业生,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统评。
3.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2021届江苏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明细表》、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照片、相关证书复印件。
(2)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2021届“十佳”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明细表》、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照片、相关证书复印件。
(3)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4)电子照片要电子校服照片一张,图像清晰,大小为2M左右,格式为JPG格式。
所有材料电子档报送至邮箱573422283@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S3-505办公室吴晨兰老师处,联系电话:13861573962。
(5)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统评学生和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要求:先进事迹材料撰写须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在校期间所获奖项及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第二部分为事迹正文。15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真实突出,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精炼流畅。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第三部分为毕业感言或毕业寄语。可以是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工作感悟,也可以是对学弟学妹的寄语。
4.报送时间要求:各班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请于4月29日前报送到学院,校级“十佳”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请于5月14日前报送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各班名额分配表
2.2021届江苏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明细表
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十佳”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