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校园法治与防火安全意识,使之知法懂法守法,12月9日晚7:00,经济管理学院在S3-308开展了校园法治与防火安全教育专题讲座。讲座由退伍消防员、学院辅导员贾晓晓老师主讲,各班治保委员及1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讲座。
贾晓晓以“法治与校园管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来引入主题,将校园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从法律的视角进行分析,以失火罪、放火罪等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宣讲重点,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校园防火的重要意义。“冬季是校园火灾的频发季节,学生宿舍又是校园人员密集的集体居住场所,宿舍内如果违规使用热得快、使用劣质电器产品、大功率电器、违规吸烟、私拉乱接电线等都有可能引发校园火灾。任何一场火灾都可能造成重大后果,带来无可挽回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贾晓晓特别提出,大学生在校缴费住宿,在学校内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就构成了租赁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租赁物的保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在宿舍发生火灾,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相应的侵权责任,即要为同寝室室友及学校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负责。随后,贾晓晓还阐述了违法放火、因不慎导致失火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介绍了火灾发生后自救的一些常识和方法等。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讲解,自己从法律层面了解了校园防火的重要性,今后将筑牢安全底线意识,积极在学生中宣传安全用电知识,监督身边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使用违禁电器,共同守好校园防火安全线。
此次讲座,以案说法,结合法律规定使同学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增强了法律和防火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在思想上也真正重视起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对共同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图/文 经管学院 周洁莹 于慧婷 审核:张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