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学校对学生的奖励、激励政策,现结合实际,将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评优项目
评比评优项目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含一等、二等、三等、翔宇励志奖学金)、先进班集体。
二、参评对象
2020、2021级在籍学生(班级)。
三、评比资格与条件、评比办法、名额分配及奖励额度
1、三好学生:具体按《学生手册》(2021版)中《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进行评选。其中注意事项如下:
(1)三好学生必须是班级一、二等奖获得者方可参评,名额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
(2)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是采用投票方式民主评选。班级评选时由班主任组织,线上或线下投票均可,参加投票同学人数须达到班级2/3方可进行,同时赞成票须达投票人数的2/3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按《学生手册》(2021版)中《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进行评选。其中注意事项如下:
(1)各班级由班主任牵头,评议小组对班级内学生干部进行考核测评,推选优秀学生干部1名。若在学期内被评为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分别增加1个名额;
(2)学院组织对院学生会、分团委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推选比例控制在15%以内,评选结果将报反馈给班主任;
(3)校级学生会、团委会、社团联合会及学生公寓楼层长的评比评优工作在其组织内进行。
(4)班级、院级、校级推选的学生干部都是“校优秀学生干部”,仅是推选途径不同,三者没有区别,故无需兼得。
3、奖学金:具体按《学生手册》(2021版)中《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级奖学金评比奖励办法》进行评选。其中注意事项如下:
(1)奖学金评比,由班主任牵头,评议小组对照评比条件进行评选。各班级一等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2%以内,二等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6%以内,三等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翔宇励志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2%以内。另外,学期内在学院排名第一的先进班集体可增加1名三等奖学金名额。
(2)一、二、三等奖学金、翔宇励志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翔宇励志参评人选须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库内的学生。
4、先进班集体:具体参照《学生手册》(2021版)中《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奖励制度》,并结合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班级出勤情况、宿舍卫生情况、参与义务劳动情况、班主任进宿舍情况、学生空间建设情况和参与社团活动情况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学院班级数的10%。奖励金额:300元/班每学期。
四、评比工作其他说明及相关要求:
1、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比评优工作由班主任牵头,组建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班委、团支委、学生代表组成,一般人数为5人或7人,评议小组成员不可随意变动。
2、评比工作依据:学院(班级)学生日常管理考核结果、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参与情况(见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登记证)、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办法(结果)、学生奖学金评比奖励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
3、评比工作中,各班级应严格对照有关考评细则、学校通知和学院通知的要求,细化内部评选流程,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根据学校要求,凡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中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个人项目的评比评优。
5、评比工作进度及要求:
(1)2022年9月9日之前,各班级要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的提交工作,具体操作见说明。到期学校学工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功能将自动关闭,逾期的班级无法进行奖学金评定。
(2)9月14日前,各班级在学工系统完成班级审核,所有评比评优项目要提交到“学院审核”状态。同时将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学院,具体材料如下:
①《获奖受助学生日常表现评议表》(附件1),一人一表;
②《班级2021-2022第一学期评比评优名单汇总表》(附件2);
③班级公示截图。
说明:原则上所有纸质材料需有评议小组签字,以班级为单位递到S3-505吴晨兰老师处。同时将附件2名单汇总表和公示截图电子版报送到邮箱jscjwcl@126.com。特殊情况评议小组成员不在校的,由班主任组织线上评议,保留截图一起提交。
(3)学院将组织人员对各班级报送的结果进行复核,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在对各班级报评结果进行复核、审议、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异议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评比资格(不再补报),同时要求相关人员作解释说明。
6、按《学生手册》(2021版)中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将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①在本学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在值周
劳动中成绩为中、差者以及在评奖活动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者、本学期末未正常注册(指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的学生取消奖学金评比资格。
②本学期未正常注册、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期的学生;本学期受处分的学生或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在评比过程中无理取闹或弄虚作假的学生。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
③本学期中,班级或班、团支委集体被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班级有一次群体违纪(5人以上)发生的;班级有被通报批评5人或警告处分3人或记过处分2人次及其以上者;班级补考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20%以上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取消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
7、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及时登录学工系统,按时有效地完成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截止每个流程的时间节点,系统自动关闭,过时不报的个人或集体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特殊或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学院吴晨兰老师联系。办公地点S3-505,联系电话:13861573962。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