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11

一、政策内容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对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60%的补贴。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按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按其单位为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其中包括招用外省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三)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分),孩第一天所在月份算起,共补贴6个月。

二、所需材料

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

单位吸纳:《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外省贫困劳动力提供当地扶贫部门出具的扶贫系统截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小微企业另需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划分标准提供对应材料。

产假期间:《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生育登记证、医学出生证明。

三、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本人申请一基层平台受理受理→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

单位吸纳、产假期间:单位申请一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可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办理(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四、政策咨询

淮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517-8332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