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实体(简称五类人员)。
五类人员身份认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提供学历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材料、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提供户口本等材料、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并查系统是否有就业和交纳保险情况、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并查系统是否已认定成功。
(二)申报条件:
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
二、所需材料
创业主体填写《淮安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5类人员身份资料,下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申报纳税记录(证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资料、创业主体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创业主体注册登记证照、现场图片等资料。
三、办理流程
创业实体自主申请→基层人社部门受理、上门查看→人社部门审核、复核→财政部门核定按规拨付资金。
四、咨询电话
淮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517-83322010、0517-8332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