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学院:知法、懂法、以法律己

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118


   为了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11月19日晚上7点,人文法律学院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到我院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

首先,协会会长朱璐讲到“18岁是人生的分水岭,年满十八周岁就意味着我们成为一个负完全法律责任的成年人,所以更应该了解法律,明白违法的后果。”朱会长还讲到,大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运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方法保护自己。

    面对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她结合我们实际生活中的例子,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涉及学生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广大学生了解到每位公民既是社会活动的参与者,也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根据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以及对事物的分辨能力来承担相对的刑事责任。使大家在了解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的同时也明白了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及行为,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违法犯罪。与此同时,朱璐会长也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指导同学们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在提高鉴别能力的同事做到谨慎交友、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危险时间的发生。

   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法制意识,普及了法律知识,还能让同学们做到以法律己。面对危险时刻,能够做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