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苏财院〔2015〕43号《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的实际,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专业(群)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根据苏财院发〔2015〕43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选拔人数及享受待遇
此次学校根据专业设置,拟在每个专业群选拔1-2人专业群带头人,每个专业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及部分青年骨干教师。有些专业不具备选拔条件的,可从相应专业的青年骨干教师中遴选出专业负责人代替,在3年培养期内,按财院发〔2015〕40号规定,给予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教科研经费,专业负责人每年补贴1200元教科研经费。优先安排其进修、国内外考察,同等条件职称评审优先、岗位设置优先。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5年6月20-24日,个人申报;6月25-30日,教学单位推荐;7月5日前,学校专家评审;7月6日,全校公示;7月10日前,确定选拔结果。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群)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解瑞卿处(行政楼112西);电子文档发送至1585291082@qq.com。文件要求及申报书模板可从内网“政策文件”栏目中下载。
2.对照选拔条件规定的所需相关材料。
3.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