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2017-2018学年 第二学期
具体日期:2018年2月—2018年7月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30日
报名对象:学校2016级、2017级学生
参加人数:40人
带队老师:若干名
学习形式:1、根据龙华科技大学、东南科技大学的课程安排,结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财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在台湾接受必修课与选修课教学。必修课由教务处与带队老师共同确定,选修课由学生自主选择,科目数与财院下学期必修、选修科目数相等。
2、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周日为双休日,平均每天上4节课,每节课50分钟,课间10分钟。
3、在周一至周五的任意课余时间,可以在经允许后进入台方校内的感兴趣课堂进行旁听、学习和参与活动。
4、学生所有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均按照台方的学校规定执行。
5、学生回校后凭台方提供的研习证明和学分证明,抵消在财院所在二级学院开设的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所有必修和选修科目及学分。
住宿安排:学生在台湾实行集体住宿,地点为台方大学学生公寓。男生4人/间,女生4人/间,若人数未满,可根据学生申请,安排与其他大陆学生或台湾学生合住。
餐饮安排:学生可选择在台方食堂就餐,也可自行外出就餐,学校附近餐饮和交通均十分便利。
费 用:学费、住宿费等详见下表。
资助奖励:赴台研习之前,我校为每位报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学生于赴台前到带队老师处领取。研习回来之后,根据学生在台湾的学业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再进行奖金奖励:财院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将依据学生在台考试成绩和操行分数评定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每生奖励¥4000元;排名在10%-30%的学生,每生奖励¥2000元;其余不予奖励。
向台方大学缴费明细表
台方学校
台方收费项目 | 龙华科技大学 | 东南科技大学 |
NTD新台币 | NTD新台币 | |
学 费/学期 | 40000 | 40000 |
住宿费/学期 | 男10000 / 女13900 (女生为新公寓) | 10000 |
宿舍寝具等日杂 | 2700 | 2500 |
医疗保险费/学期 | 400 | 2500 |
入台证申请费用 | 600 | 650 |
入学身体健康检查 | 1200 | 1250 |
学 生 应 交 费 | 男54900 / 女58800 | 56900 |
我 校 资 助 | 9000 | 9000 |
学 生 实 际 交 费 | NTD男45900 / 女49800 | NTD 47900 |
备 注 | 台湾两所大学要求研习生报名时,现场交新台币(NTD)。 1人民币≈4.5新台币 |
其他自付费用明细表
台方学校
学生个人自理费用项目 | 龙华科技大学 | 东南科技大学 | |
¥人民币(折合) | ¥人民币(折合) | ||
往返机票 | 约2000-3500 | 约2000-3500 | |
餐饮费(个人生活费)/月(估) | 约1000-1500 | 约1000-1500 | |
备注 | 学校建议为研习生集体订购团体优惠票,具体机票价格以实际出票为准。 台湾的物价水平与淮安差不多,研习生可参照自己现在的消费水准来估算在台湾的生活开支。 | ||
报名和办理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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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10.30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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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30
1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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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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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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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
注:确认名单后组建赴台研习QQ群,具体资料准备及提交时间以群内通知为准
附表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台研习报名表
附表二: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表三:台方大学院系、专业表
合作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0月22日
附表一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台研习报名表
姓名 |
| 姓名汉语拼音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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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所在院系 |
| 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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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201___级 | 学号 |
|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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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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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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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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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常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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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研习大学 | _________科技大学 | ||||||
申请研习时间 | 2018.2—2018.7 | ||||||
大学期间表现 (含奖惩情况) | 奖励: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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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被录取,承诺遵守学校有关出国(境)学习交流的规定,保证在学习期间遵守学习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保证与学校保持联系,保证在学校派出学习交流的期限结束后按期回校,否则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
家 长 意 见 (申请完全自愿,请家长注明是否同意赴台湾学习,能否负担学生在外费用等。) |
签名: 日期: | ||||||
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 |||||||
教务处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 |||||||
注:请在填完家长意见栏及以上内容后将此表交至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签字盖章,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地址:明德楼111办公室。
附表二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会计学院 | 李院长 | 83858240 |
经济贸易学院 | 卢院长 | 83858389 |
工商管理学院 | 周院长 | 83858270 |
金融学院 | 陈书记 | 83858252 |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 | 张院长 | 83858230 |
机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蒋院长 | 83858300 |
粮食工程与食品药品学院 | 顾院长 | 83858260 |
教务处 | 张处长 | 83858200 |
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 | 王主任 | 83858066 |
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 | 任主任 | 83858011 |
附表三 龙华科技大学院系、专业表
东南科技大学院系、专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