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时间节点临时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浏览次数:137

  因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比需要应用到本学期评比评优结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在系统中按时完成评比评优相关工作。

  1、评比工作进度:

  12020424日之前,各班级要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的提交工作。(425日,学工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功能自动关闭,逾期的班级无法进行奖学金评定。

  2425日,学工系统“奖学金”和“助学金”模块功能开放。57之前,各学院须在学工系统中完成评比评优工作,并做好各班级报评结果的审核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工作;

  (3)学生处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生处在对各学院报评结果复核、公示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等有异议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评比资格(不再补报),同时要求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解释;

  (4)在学校审批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学院要召开学期总结表彰大会,按规定做好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及时登录学工系统,按时有效地完成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截至每个流程的时间节点,系统自动关闭,过时不报的个人或集体视为自动放弃

  3、如有其他特殊或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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