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市区行政区域内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和技师(含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为大学生在淮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
2、企业申请补贴时,需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且带动就业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不含创业者本人),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元/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办程序
补贴实行企业申报承诺,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符合大学生条件的身份资料、创业企业现场图片和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等资料,到企业注册地的基层人社平台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账号。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3612169。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2XkhkF9_L9aPlnFuTlpCg
(编辑:经管学院 周晨 审核:黄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