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2023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经济管理学院将开展院级初赛,推选优秀项目参加校赛。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指导老师

面向全院师生,项目可跨学院、跨部门,第一指导老师、学生主持人为本学院的参加学院初赛。

已获2022年度校赛一等奖项目不再参加2023年度校赛,可直接参加2023年省赛选拔赛校赛。

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三名,学生团队成员不超过十名。

二、初赛时间和地点

20221025日晚6点半,S3-106教室,如有调整,提前通知。

三、参赛项目赛道

项目分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具体参赛要求仔细对照学校《2023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附件1和附件2

四、初赛流程

1.各参赛项目组推选1名同学提前半小时到场进行抽签,决定初赛顺序;

2.初赛有路演PPT展示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每个项目组推选1名同学现场汇报,汇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五、报名要求

请各参赛队伍于1024日前下午4点前将路演PPT、项目计划书、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实践部尹正锋邮箱:3140084623@qq.com。项目计划书打印1份纸质的报送到S3-505办公室,联系人:吴晨兰。

 六、赋分情况

本次活动由分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创新创业部负责具体落实,活动完成后于1030日前及时完成各年级赋分。具体情况如下:

1.2020级、2021级学生按照人人出彩素质育人体系相关规定计录素质学分,活动结束一周内,创新创业部将“人人出彩加分名单”整理好交由指导老师审核后报分团委秘书处加分。

2.2022级新生按照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工作体系进行评价赋分,纳入“智育—关键能力—创业”指标。

1)班级赋分办法:

凡参加班级组织的大赛观摩活动(或学院组织的宣讲会)每次加1分,凡参加学院初赛的成员加2分、主持人加3分。无故不参加班级观摩活动的每次扣2分。(此项活动班级由团支部书记负责赋分)

2)院级赋分办法

创业团队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负责人加4分,主要参与者加2分。凡参加学校初赛获得一等奖的主持人加4分(参与者加3分),二等奖的主持人加3分(参与者加2分),三等奖的主持人加2分(参与者加1分)。(此项活动分院级由分团委创新创业部负责赋分)

3)校级赋分办法

基地孵化期间,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公司法人加2分;公司存续期间带动就业的加3分;公司成功申请专利的加3分;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成功入库的加3.5分。

    请各班级组织动员同学积极参与,引导同学们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不断提升同学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技能水平。

 附件:“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统计表.docx

附件:关于举办学校2023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