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五·四”表彰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12

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四”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及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2022年度·四”表彰评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项目

1.20级、21级评比项目: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明之星。

2.22级评比项目:优秀共青团员(班级/院级/校级)和院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明之星。

3.其他项目:十佳社团和十优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文明践行优秀志愿者团队五四红旗分团委

二、评比名额

(一)20级、21级各项目评比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总数不超过支部团员数的10%(各支部团员总数及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2.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推荐1名;学院分团委按团干人数的20%推荐;

3.五四红旗团支部不超过各分团委所属支部数的15%,学院共4个名额;

4.优秀青年志愿者:从班级所有注册志愿者中产生,总数不超过班级注册志愿者的10%;学院分团委按团学组织注册志愿者总数10%推荐;

5.校园文明之星:各团支部、学院分团委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到学院进行统评,学院择优推荐1名报学校统评。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可兼得。

(二)22级各项目评比名额

1. 优秀共青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班级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班级团员总数的5%以内;院级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班级团员总数的10%以内;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班级团员总数的5%以内。

班级优秀共青团员、院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不可兼得。(各团支部团员总数及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2. 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名额。

3.优秀青年志愿者:从班级所有注册志愿者中产生,总数不超过班级注册志愿者的10%;学院分团委按团学组织注册志愿者总数10%推荐;

4.校园文明之星:各团支部、学院分团委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到学院进行统评,学院择优推荐1名报学校统评。

(三)其他项目的评比名额

1.十佳社团和十优社团:已在学校备案的社团均可申报,学校各10个名额;

2.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被评为优秀社团的指导老师;

3.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被评为优秀社团的会长;

4.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学院分团委组织申报,推荐1-2学校统评;

5.文明践行优秀志愿者团队:学院分团委组织申报,推荐1学校统评;

6.五四红旗分团委:学院分团委组织申报。

三、评比条件

各项目的评比条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评比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流程

1.班级团支部评比项目申报流程团支部中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明之星”等项目,由班主任牵头负责,符合条件的同学主动申报,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团支部支委会讨论酝酿名单,并在团支部大会上进行讨论、投票、评定后进行公示,再报二级学院分团委审核。

2.其他项目申报流程:学院分团委统一组织申报,对标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拟定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团支部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团支部报送材料时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由各团支部书记报送并提交相关材料:

1. 2021级各团支部填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明之星等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 22级各团支部填报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明之星等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3. 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填报2023年“五·四”各项表彰申请汇总表1(详见附件12)。

4.各团支部提交团支部大会会议照片(不在校班级提供线上会议截图)、公示图片及推优情况报告单(见附件4 要求团支部支委会成员、班主任签字

5.材料要求“一项一表”、“一人一表”。个人及团支部认真填写,内容清晰明了,确保所填材料真实,相应的获奖荣誉须有证明材料(表格内写清楚获奖时间、获奖全称及颁发单位)

(二)其他项目报送材料及要求

十佳社团和十优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文明践行优秀志愿者团队五四红旗分团委等其他项目申报由各团队负责人或分团委负责,并按附件1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统一报学院分团委审核。

(三)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各项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于411日下午3点前报送给学院李毛老师,学院当天现场审核,现场反馈整改。

联系电话:15173361920 邮箱:1217774381@qq.com

六、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把关,细化内部评选流程,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各类评优的提名须经其所在支部的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2.严格进度,确保按时报送。请各团支部把控好报送时间节点,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3.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动我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1.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2.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3.经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团员总数及推荐名额分配表

4.经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五·四”表彰推优情况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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