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0、2021级学生评比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做系列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比评优项目
评比评优项目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含一等、二等、三等、翔宇励志奖学金)、先进班集体。
二、 参评对象
2020、2021级在籍学生(班级)。
三、 评比资格与条件、评比办法、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进行评选。其中,三好学生评选名额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进行评选。其中:
(1)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在班级中推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工办及分团委负责在学院团学组织中推选(在校级学生会、团委会、社团联合会及学生公寓楼层长中推选的工作由校级部门负责)。因学校在最终审核通过后,均颁发“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故三者无需兼得。
(2)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可评出1名,本学期内被评为文明班级、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以分别增加1名评选名额;学院学生干部经学院考核测评后按15%的比例增加到相关班级评选。
3、奖学金: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级奖学金评比奖励办法》进行评选。其中:
(1)各班级一等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2%以内,二等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6%以内,三等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翔宇励志奖学金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2%以内。另外,学期内在学院排名第一的先进班集体可增加1名三等奖学金名额。
(2)一、二、三等奖学金、翔宇励志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翔宇励志参评人选须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库内的学生。
4、先进班集体:由学院学工办牵头,具体参照《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奖励制度》,并结合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班级出勤情况、宿舍卫生情况、参与义务劳动情况、班主任进宿舍情况、学生空间建设情况和参与社团活动情况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学院班级数的10%。奖励金额:300元/班每学期。
二、评比工作其他说明及相关要求:
1、申请流程:涉及学生个人的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学工系统提出申请,由班级组织评议。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工作由班主任牵头,参照《学生手册》(2021)版中各项评比评优办法要求,组织班、团干部、学生代表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工作。
3、评比工作依据:学院(班级)学生日常管理考核结果、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参与情况(见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登记证)、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办法(结果)、学生奖学金评比奖励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
4、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将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1)在本学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在值周劳动中成绩为中、差者以及在评奖活动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者、本学期末未正常注册(指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的学生取消奖学金评比资格。
(2)本学期未正常注册、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期的学生;本学期受处分的学生或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在评比过程中无理取闹或弄虚作假的学生。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
(3)本学期中,班级或班、团支委集体被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班级有一次群体违纪(5人以上)发生的;班级有被通报批评5人或警告处分3人或记过处分2人次及其以上者;班级补考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20%以上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取消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
5、班级评比工作进度及要求:
本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统一在学工系统完成,评选具体进度及要求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
2023年2月17日之前,各班级要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的提交工作。(2月22日,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自动关闭,逾期的班级无法进行奖学金评定)
(2)材料预审核
班级由班主任牵头,成立评议小组(不少于3人,由班委与非班委成员组成),进行班级评选工作。班级需报送学院预审核的材料:
①《获奖受助学生日常表现评议表》(附件1),一人一表;
②《班级2022-2023第一学期评比评优名单汇总表》(附件2;
③班级公示截图。
纸质档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在2月19日8:30-16:30递交至S3-512现场审核。
(3)班级材料递交
各班级须2月22日前完成班级评比评优工作并递交材料(含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递交至S3-512,电子版报送邮箱:961450765@qq.com。同时,在学工系统中审核提交到“学院审核”状态。
(4)学院审核
学院工作组及时对各班级报送的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及时报学校学生处。学院在对各班级报评结果审核、复核、公示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等有异议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评比资格(不再补报),同时要求相关人员作解释说明。
6、先进班集体评比工作进度及要求:
评选由学院学工办及分团委负责,于2月21日进行审核及评选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7、其他注意事项:
(1)评比工作中,学院相关部门、班级应严格对照有关考评细则、学校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细化内部评选流程,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根据学校要求,凡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中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个人项目的评比评优。
(3)请相关部门、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及时登录学工系统,按时有效地完成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截止每个流程的时间节点,系统自动关闭,过时不报的个人或集体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特殊或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学院徐梦蝶老师联系。办公地点S3-506,联系电话:15358670135。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0级、2021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评比评优工作的通知(苏财院经〔2023〕2号).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