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按照每年度相关规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名校优生”;市、县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淮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淮登记设立的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中心)等机构,引进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淮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人才。
二、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到企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1万元。淮安籍人才在上述标准上分别增加2万元。专项引进的“名校优生”按公告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申办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名校优生”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http://bsdt.huaian.gov.cn),选择“财政奖补”→“专题专栏”→“人才奖励”对应栏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