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毕业后5年内未就业,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补贴标准
按淮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来淮留淮就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3-12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10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险。
三、申办程序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上集中申报。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用于见习基地向就业见习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