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为大学生在淮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

2、企业申请补贴时,已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个月,且带动就业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现场图片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