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招用毕业5年内大学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办程序

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大学生毕业证书,经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