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4、企业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
三、补贴标准
年营业收入5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年奖励2万元;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4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经营奖补(业绩)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和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年度收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