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大学生税收奖补

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

一、补贴对象

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大学生创办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并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4、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三、补贴标准

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查补入库税款除外),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经营奖补(税收)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证明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