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院学〔2024〕50号),现组织开展学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奖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5000元。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0名,请各班级按照指标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参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院统评。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
具体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院学〔2024〕50号)文件的评审条件,详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附件1)。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不少于5人,参选学生不得在评选委员会内),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取积分排在前列者,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学院。学院将对各班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将各班级所报学生的积分由高至低排列,根据积分排名和学院实际情况,统评出规定名额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在班级内公示后上交材料至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要求
2024年10月11日前,各班级由班主任牵头完成班级评议工作。在10月11日12:30-18:30期间,由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递交如下材料:
1、 学生个人材料:
(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和推荐语(附件3);
(2)2023-2024学年积分情况明细表(附件4)和对应的积分证明材料;
(3)《获奖受助学生日常表现评议表》(附件5),(一人一份,由班级评定小组和班主任签字;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
以上材料一人一份,所有材料按要求填写,确保信息无误,涉及的签字或评语必须亲笔填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
2、 班级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一份,班主任签字)
(2)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公示证明材料(见附件8)
以上纸质材料(学生个人材料+班级材料)在时间节点内以班级为单位递交至笃行楼S3-506(西)现场审核,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到邮箱:961450765@qq.com,以免有遗漏。
学院联系人:徐梦蝶,联系电话:15358670135。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
(一)要开展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党和政府为了帮助品学兼优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的无偿资助,反映了党和政府对青年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大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各班级要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努力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做好调查指导。各班级要在平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摸底,掌握本班级学生的准确情况。指导符合条件学生的做好申报工作。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良好契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人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三)要严格评审制度。各班级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证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评选结果,要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班级、获奖受助项目、金额及举报电话、联系人等。对于弄虚作假或情况明显不实的,将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并不得补报。各班级一定要按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报送材料,逾期将视为放弃。
在校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行为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3、学年内有补考科目者;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本学年未正常注册(含故意欠费)者。
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学生先进事迹报送要求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语报送要求
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积分情况明细表
附件5:获奖受助学生日常表现评议表
附件6: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7: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8:班级公示截图模板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