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院学〔2024〕50号),现组织开展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022级、 2023级、2021级社会招生班)。
二、奖助名额及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学院奖助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参见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
四、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参选学生不得在评选委员会内),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取积分排名第一者经公示后报送至学院。学院将各班级所报学生的积分由高至低排序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确定拟推选名单并公示,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需同时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笃行楼S3-506。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到邮箱:961450765@qq.com。联系人:徐梦蝶,联系电话:15358670135。申报材料截止时间9月27日下午4:30前。具体须递交材料如下: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3)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优秀事迹报送(附件4)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语报送(附件5)
(5)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加分情况明细表(附件6)
其中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一)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学院领导签名必须手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外,其他必须打印。
(二)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排序。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且只能是2023—2024学年的奖项。
(三)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统一为本人),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间。
(四)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80 至 100 字之间。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五)表格中“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六)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同一专业排名人数过多(一般不超过300 人)需附说明材料。
(七)评审学年必修课门数超过正常范围(一般不超过20门),需附说明材料。
(八)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领导签名由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代签),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章(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盖章处由学生处、学院盖章)。
(九)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随表报送。
六、其他要求
(一)要开展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反映了党和政府对青年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大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各班级要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努力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做好调查指导。指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申报工作,并帮助学生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规范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力求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弄虚作假或情况明显不实的,学院将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并不得补报。
(三)要严格评审制度。各班级要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班级结果要在班级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班级、获奖受助项目、金额及举报电话、联系人等。对于弄虚作假或情况明显不实的,将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并不得补报。
在校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行为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3、学年内有补考科目者;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本学年未正常注册(含故意欠费)者。
(四)要及时准确报送。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及时准确上报学院,过时不报的不再补报。对推评工作中不详之处要及时与学院资助负责人联系。各班级评审结果经学院审查复核,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向全院师生公示5 天后,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
附件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语征集要求
附件6: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加分情况明细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