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整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内容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调整工作。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调整情况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增补22工程造价3班余婷梅为2024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按积分认定由高至低排序,增补22工程造价3班王钰莹、徐子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取消22工程造价3班余婷梅、22工程造价1班李思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评资格。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实名反映。超过公示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联系人:卢海涛
办公地点:笃行楼S3-501
联系电话:0517-8385838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31日